一、法学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实用性专门人才。二、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我校2010级非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在读本科生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学 制:2.5年学时/学分:600学时/55学分 收费标准:60元/学分招生人数:180人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我校在校二年级本科生(除属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外),都可以申报攻读法学专业双学士学位: 1、学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对所申报专业感兴趣,大一期间所修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达到2.5以上(即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 3、没有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0年11月11日 报名地点:南区8号楼240房间 报名联系人:崔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975762(周一至周五早8:30-下午4:30) 详情请见政法学院主页《政法学院2011年度双学位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实用性专门人才。
二、业务规格
修业年限:2.5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通过2.5年本科阶段的专业培养,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
3.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分析、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基本技能;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概论、刑法概论、诉讼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商法基础知识、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案例讨论、模拟法庭演练、毕业论文。
六、学分要求
法学专业双学位的总学分为5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3学分,计345学时;专业必修课17学分,计240学时;实践环节15学分,共15周(在主修专业实践环节期间或假期进行)。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安排表
课程类型
序号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数
总
时
实
践
考核
学期
各学期周学时
考试
考查
四
五
六
七
八
专
业
基
础
课
1
sx0231001
法理学
3
45
√
2
sx0231002
宪法学
30
sx0231003
中国法制史
4
sx0231004
刑法概论
5
sx0231005
民法概论
60
6
sx0231006
经济法概论
7
sx0231007
诉讼法概论
8
sx0231008
商法概论
必
修
9
sx0231009
知识产权法
10
sx0231010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1
sx0231011
合同法
12
sx0231012
国际私法
13
sx023101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4
sx023101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5
sx0231015
国际经济法
合计
学分/学时/周学时
40
600
八、实践教学安排表
实践环节
课程
编号
学分
周数
上机
学时
实践环节所在学期及起止周次
16
sx0231016
法律案例讨论
17-19
17
sx0231017
模拟法庭演练
1-3
18
sx0231018
毕业论文
4-12
合 计
九、教学进度表
周次
19
理论教学15周
理论教学15 周
毕业鉴定
政法学院 20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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