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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简永东、李星鹏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0-11 作者: 访问次数:[]

关于给予简永东、李星鹏警告处分的决定
来源: 点击数:1805次 更新时间:2009-11-30 15:48:45

根据《外语系奖助学金评比补充规定(修订)》,有电脑的同学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200911月,在我们评选助学金的过程中,汉语081学生简永东为了达到申请助学金的目的,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说成李星鹏的,李星鹏帮助简永东制造假象、蒙混过关,使简永东申请到了2000元国家助学金。后经同学反映并查实,电脑确为简永东所有。简永东、李星鹏二人的行为违反了诚信的道德原则,并严重违反了我校《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根据《学生手册》《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给予简永东、李星鹏二人警告处分,并取消简永东的的国家助学金。

                  外语系党总支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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