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说明
目前我校参保学生医保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现集中进行说明如下:
一、关于报销比例问题
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的目的是保障参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并不是免费就医。不管门诊还是住院,国家都制定有严格的报销标准和比例。
我校2010年执行的门诊报销限额(100元)和门诊报销比例(40%)是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郑州市医保中心同意后执行的,2011年可根据今年经费运行情况再做调整。
二、关于医保卡使用问题
1、医保卡内没有金额,仅作为学生参保和就医结算凭证。
2、按照上级规定,郑州市医保中心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拨付给学校做为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和使用。参保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所花费的医疗费可按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并不是指定给每一个参保学生的,但每一个参保学生都可以享受其中的一定数额。若一个年度内参保学生没有使用,第二年也不再累计,所以有病时还是要尽可能到校医院看门诊,并携带好医保卡和病历本。
3、医保卡在办理时每位参保学生缴了42元,其中12元为制卡费用, 30元为每人每年需要缴纳的参保费用(2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费,10元为补充医疗保险),做为门诊和住院的医疗保障。参保学生因病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由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25000元,超过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补偿35000元,合计60000元。按年度连续缴费,补偿限额还会提高。
三、关于门诊病历本使用问题
1、使用门诊病历本的目的,一方面是对参保学生宣传如何门诊、住院,一方面是让参保学生清楚自己的用药和门诊报销情况,应妥善保管,丢失需要及时补办。
2、门诊病历本发到学生手中后,要准确填写上面的个人信息并贴上本人照片,首次到南区校医院就医时先到收费室盖章方能生效。
3、门诊病历本上的《参保学生门诊、住院须知》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了在校医院门诊和在郑州市医保定点医院等住院的程序和要求,参保学生应认真阅读,不要不看只向校医院询问,不清楚的地方再进行反映。
四、关于医保卡信息错误或丢失问题
1、因为参保学生信息是经学生本人申报、负责医保的辅导员核对后,报到校医院的,同时在照片核对表上贴照片时,再次要求每个人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所以在医保卡发放之后又发现信息错误,由参保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2、校医院负责首次集体办卡。若医保卡发放时发现信息错误,或者丢失等,由参保学生自己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及时到郑州医保中心更正或补办。
校医院医保地点:收费室 咨询电话:62506026
校医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